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人,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或者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人民币的发行实行高度集中统一和严格的计划管理。人民币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保存的未进入流通的人民币。发行基金与现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可以相互转化,在按制度规定的手续操作下,发行基金从发行库进入金融机构的业务库后成为现金;现金从业务库交存到发行库后又成为发行基金。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性质不同。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供发行的准备基金,是未发行的货币;现金是国家以法律赋予强制流通的现实货币。
(2)所有权不同。发行基金的所有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的所有权属于有现金收入的社会各经济主体。
(3)运动形式不同。发行基金是凭上级发行库签发的调拨命令而发生运动,没有调拨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现金是根据持有人的需要,伴随着商品流通、劳务提供而流通的。
为保证货币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以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不得干扰、阻碍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