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

第七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

第二十二号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一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新建民用建筑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又无法再修建的,必须补缴易地建设费,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不符合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管理,专项用于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进行补救。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十七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深埋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在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4%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3%修建。(四)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五十二条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五十三条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批准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2010年)

第二条新建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2010年)

第三条新建除第一、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5%修建6级(含)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2010年)

第四条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二条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集中修建项目的选址和实施计划需报县级以上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2010年)

第五条按第三、四条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广州、深圳、珠海、湛江市按照不低于5%标准修建;汕头、佛山、惠州、茂名市按照不低于4%标准修建;其他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直辖镇规划城区按照不低于3%标准修建。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要同步规划和建设人民防空工程。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2010年)

第六条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和用途由各市、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确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09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下放至县级以上政府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08项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下放至地级以上政府实施。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其余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施工等客观条件不能与地面建筑同时修建的,经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下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建设经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新建民用建筑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又无法再修建的,必须补缴易地建设费,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

第十一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成都八级工伤怎么赔偿2020

一、成都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

成都最新事业单位社保缴纳比例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事业单位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

2020四川成都市养老保险中断该如何处理

一、养老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更换工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更换工作的过程中,养老保险会出现一段时间中断。可能有些人就会产生疑惑,养老保险中断会有什么影响?从缴费年限来看,国家规定,参保人需要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并且到达退休年龄,才可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中,缴纳满1

2020成都汽车报废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成都汽车报废的条件二、车辆的报废流程申请车辆报废时,车主需携带行驶证、登记证、身份证,单位车辆还需携带代码证,客运车辆则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和农村客运证明去报废中心申请,申请成功之后报废中心可以免费拖车,脱审的车不能报废。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车主务必提前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如出现违章,需及早缴纳,否

成都市提前退休申请要满足什么条件2020

一、成都提前退休申请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3、凡工作年限

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条件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二、成都公积金买房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

四川成都意外工伤多少钱2020

一、成都意外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四川成都公积金贷款资料包含哪些2020

一、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成都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签定了房产买卖合同,付清首期房款后,即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文件(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

2020四川成都工伤致残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一、成都市工伤致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四川成都八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一、成都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