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如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法院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我们法律上规定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因此一旦发现有人在朋友圈里散布捏造的不实消息,让自己的名誉遭受损失的,虽然是网络侵权,但照样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实际中遭受网络诽谤侵权的受害人可以采取下面的途径维权:
1、采取民事救济途径
因为对方网络上发布不实消息,损害到你的名誉权,其实属于民事范畴,所以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2、寻求行政部门救济
如果发现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并且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那么建议报警,警方有义务处理,并且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
但是,如果想要索赔的话,比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你现在还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进行刑事诉讼解决
如果觉得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诽谤罪。那么就可以先到警方报案,警方立案受理后会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会积极提起诉讼。
要是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并不起诉的,那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