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送达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部委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
包头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的位置在包头市九原区210国道与哈屯高勒路交叉口东200米,咨询电话:0472-716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