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留下的农村房屋,要证明是自家的,可以让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四十六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事实上,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如果说没有特殊情况,只能继续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房屋所在宅基地。
农村居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故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般不能继承。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且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要是因为宅基地产生纠纷了,那么需要下面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