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
《专利代理条例》
第十条 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
第十二条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一条)。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在11月全国30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公布考试成绩后,报名人员可以登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经核查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合格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