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房屋类: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偿还购房、装修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职工租房的;
非房屋类:
荆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2、职工退休的;
3、职工下岗失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账户封存一年以上(含一年)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4)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
(5)户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
4、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6、职工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7、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二、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核心”出具证明
2、职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