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
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
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5、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从业人员可参加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年3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10万元。
6、岗位补贴: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的就业特困人员,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7、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开业服务成果,鼓励开业服务社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免税申请、发票申领、代办保险以及各项推介服务等免费服务。
(一)个人创业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2、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为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
(二)商业抵押
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三)保证贷款
若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