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签证申请表(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3、护照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两寸,彩色,白底,三个月内近照;
⑵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商务签证者,只需复印件);
5、委托书:如本人不能亲自来使馆申请签证,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被委托人必须提供自己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一人被多人委托时,须在申请及领取签证时各递交一份委托书。
6、**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http://www.acra.gov.sg)出具的**坡公司最新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一份,该简况的打印日期距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由新加坡政府机构、大学邀请或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展览会、大型会议等的申请者,无需出具V39A表格和**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申请者只需递交该机构或组织签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上必须要有该机构或组织邀请人的签名和申请者的名字。
7、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由新加坡注册公司代表人(必须21周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用英文填写完整的原件一份。信上必须注明**坡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公司章和公司代表人的新加坡身份证号码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