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并且对保安服务进行监督。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的安全管理,可以委托专业公司经营或自行组织专门的队伍实施管理业务。但不论由谁来完成,都必须在物业建设方案设计之初,就考虑物业安全方面的专门要求。安全专家必须与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物业设计方案的拟订,以避免在方案建设完成 后进行不必要的更改。因此,在制定物业设计方案时,安全要求的纳入是非常重要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章程和制度并公之与众,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与所管物业的类型、规模有关,物业管辖的面积越大,类型配套设施越多,班组设置也越多越复杂。物业管理公司通常可以设置保安部来负责物业的安全管理。
保安部的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物业辖区内的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物业辖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的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主持安全工作例会;
③熟悉物业区域常住人员,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了解本地区治安形势,有预见地提出对物业辖区保安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④积极开展“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事故的对策和妥善处理的能力;
⑤抓好对部门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