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居住证管理办法】
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在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便利。
3、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和便利。
4、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青岛居住证网上办理】
一、青岛居住证网上注册
输入网址:,显示内容如下:
如果你已注册有用户账号和密码的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没有则点击右侧“注册”按钮,显示内容如下:
如果您是用工单位、中介、物业、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等用户,请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如果您是出租房主或代理人,请点击“出租房主注册”。
(一)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后,请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并提交”。
点击“注册完成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二)点击“出租房主注册”后,请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并提交”后,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好”按钮后,即可完成注册。
二、青岛居住证网上办理:填写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输入网址:,显示内容如下:
在右侧社会用户登录框内,输入已注册的“用户帐号”、“密码”,并输入右侧“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
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
如果继续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则点击“下一个”继续按照要求填报。如果完成流动人口申-报,则点击“完成”。
如果要对已经申-报登记的流动人口进行信息变更,可以点击左侧“历史记录查询”,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如果需对信息批量导入,请按照图中左侧信息批量导入模块中的流动人口批量导入模块说明操作。
如完成以上操作,点击右上角“退出系统”,即可退出该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