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诱导投保人相似补偿型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12.1生效)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销售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当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未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并做好相关记录。
保险公司不得诱导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
第六十六条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正确掌握各项法律规定,积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宣传如何防范各种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遵守相关保险法律、法规。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保险公司欺诈时,要积极维权。同样,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实施保险欺诈行为,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时,保险公司也应依据有关保险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保险人(保险公司)承保时,要加强风险评估。在制定保险条款时,保险人(保险公司)必须用词准确、规范、通俗易懂,对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必须明确具体。
4、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理赔流程,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承保和理赔相分离,建立专门的高水平的理赔队伍和健全核赔机制(建立事故调查与审核、定损与理赔等岗位分离和定损、理赔后续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