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
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是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其中,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因本人违法或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3、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三、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对于已经参保大病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来说,了解大病医疗保险的比例是有必要的。一旦发生合同内的大病住院,可以根据不同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获得不能比例的报销。
一般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通常为: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0到4万元以下的费用按照85%的比例报销,4万元到8万元以下按照90%的比例报销,8万元以上按照95%的比例报销。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