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行驶证都是工本费15元(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国统一);但需要自带车辆照片;准备最后一次年检的收费收据和车辆登记证。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委托;
4、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符合条件之一):
①依法没收并拍卖;②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③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
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之一):
①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③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5、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