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离职。劳动法所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针对合同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务关系而是属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受提前30天通知的限制。如果用人单位阻挠,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晚办理退工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