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报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的复查
同意受理,不予受理、补齐材料
报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的最后审核把关
同意受理,不予受理
二、办理地点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定便民利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提取,2号窗口汇缴,3号窗口贷款,(普定县中心大道凯旋城五区K栋商业2-2房),2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凯旋城五区路口站点上/下车。
三、办理机构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