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派出所)→审批(户政中队)→办理手续(派出所)
办理时限
派出所2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户政中队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