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销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一般是拘留14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拘留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帮忙将犯罪者通过违法途径得来的财物隐藏起来,不让其他人发现,或者替犯罪分子保管不法途径得来的财物,让公安机关等机构无法找到;
2、帮忙将不法财物运到别的地方,然后让别人无法找到;
3、如果从违法者手上买来这些违法物品是用来自己使用的是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的,但是如果是买来后再以高价售出的,这样明知是不法物品仍然出售,这样的行为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违法者想要将通过不法途径得来的财物进行出售,这时候你明知是不法财物还愿意帮忙销售,帮忙把物品卖出的行为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