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
第六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由所在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三)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
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机构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南路18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疾病预防控制股
六、办理材料
需说明注销的原因及提交有关证明附件,签名或盖章。
原件。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办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办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办的提交。
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
由培训及考核机构出具的,验原件,交复印件,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受刑事处罚的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被宣告失踪的提供
验原件,交复印件,死亡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