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南澳分厅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网上申报(http://nasp.st.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或在窗口提交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依法不需要取得路政许可或申请事项属于法律禁止的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南澳县公路局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是否违反许可规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期限监督)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此事项涉及缴费,申请人需先缴费后,持缴费凭证到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林木采伐许可证》,证件有效期施工期限。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 属于一次性有效的路政许可,不予延续路政许可有效期。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南澳县公路局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是否违反许可规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期限监督)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请被许可人做好监督检查配合。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南澳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依法不需要取得路政许可或申请事项属于法律禁止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南澳县公路局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是否违反许可规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期限监督)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此事项涉及缴费,申请人需先缴费后,持缴费凭证到县公路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林木采伐许可证》,证件有效期施工期限。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 属于一次性有效的路政许可,不予延续路政许可有效期。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南澳县公路局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是否违反许可规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期限监督)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请被许可人做好监督检查配合。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