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2、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3、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5、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
注:以上说明的是在南昌的外国人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果该证明要在国外使用,还需要经中国省级外事办、外国人所属国驻中国领事馆认证后,附外文译本,方可在国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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