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一楼B区
办理窗口:B14
办公电话:027-85399186
办理地点地图: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一楼B区
交通指引
公交:金桥大道武汉市民之家(228路; 229路; 248路; 265路; 292路; 293路; 575路; 627路; 628路)健身路武汉市民之家(575路; 627路; 628路)
地铁:市民之家(轨道交通3号线)
办理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初中以上学历;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没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