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河源市旅游局
二、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发证性质”一栏填写“新证初发”。
复印件(资格证书号码页面、姓名及发证机关页面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是由劳动部门监制的三方劳动合同。
大一寸(32mm×40mm)红底免冠照片三张。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机构
河源市旅游局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网址:http://wsbs.heyuan.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旅游局作出审查决定;省旅游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导游证》并下发至市旅游局;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导游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旅游局作出审查决定;省旅游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导游证》并下发至市旅游局;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导游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