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文件(徐委办〔2002〕3号)《徐州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
(二)办理条件:赴外地探亲、易地安置和长期住外的离休干部已在离休办备案。
(三)所需提供证件材料:
1.合法有效的费用发票;
2.就诊病历;
3.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5.本人医疗保障卡。
(四)办理程序:接单→录机→审核→支付。
(五)责任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8373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