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
1、呼伦贝尔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呼伦贝尔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补办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呼伦贝尔结婚证件照片的基本要求:
1.拍结婚证照片和拍证件照差不多,只是要求两个人的头凑得紧一点,一般是女左男右;
2.结婚证照片尺寸为:40mm*60mm(宽*高),结婚证照片规格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3结婚证件照的拍摄,到当地正规照相馆或者婚姻登记处拍摄。
补办流程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办理地点
根河市民政局根河市中央街0470-5222760
扎兰屯民政局吊桥路24号政府院内0470-3202392
额尔古纳民政局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额尔古纳大街2810470-6830823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胜利大街260470-8252310
阿荣旗民政局振兴路0470-4213449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政局尼尔基镇诺敏北路0470-4612429
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中央街0470-5626866
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巴彦托海镇0470-8816419
**尔虎旗民政局**尔虎旗中心部0470-6711103
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阿*古郎镇0470-6602474
新巴尔虎右旗民政局布尔敦路多蓝嘉园1号楼0470-6408448
满洲里市民政局党政办公楼1113房间0470-6262007
牙克石市民政局牙克石市中心部0470-723552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9号
工本费9元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