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数量限制。
受理申请后,由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报告。教材审定委员会根据初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出通过、重新送审或不予通过的结论,以《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初审结果通知书》方式告知申请人。
1.《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基本信息表》(一式6份);
2.《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初审申请表》(一式6份);
3.待初审教材(一般应是全套教材的印刷清样或包含完整插图的全套教材的打印稿,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单册教材的印刷清样或包含完整插图的打印稿及全套教材的体系框架及说明)(6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