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只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居民,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并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