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按程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书面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程序
①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签署《南昌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声明及授权》、提交相关材料);
②乡镇(街道)初审、受理、委托核对机构开展经济状况核查;
③乡镇(街道)向县级民政部门上报初审情况;
④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上报初审情况、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