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等。
(一)窝藏、包庇罪的概念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二)窝藏、包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