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二、办理职责
依据《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受理有关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四、办理程序
(一)由企业提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并按《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提交备案申报文件一式四份。申报文件包括:
1、标准文本;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3、编制说明;4、审查会议纪要:5、参加审查人员名单:6、意见汇总处理表;7、企业标准发布通告;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审查后的完整的申报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能否备案。不能备案的,应说明理由;可以备案的,应办理备案手续。
(三)企业产品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
五、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标准编写格式:
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二)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内容要求:
1、贯彻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3、标准内容完善,与我国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标准不冲突,且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4、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合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六、办理地点、邮编及电话
地点:武昌东湖路1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8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