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的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
3、驾驶人提交已进入公安网络二张白底单寸彩照。
4、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5、涉及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的应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更改内容的证明。
(二)办理地址:温州车管所(可就近选择)
(三)请注意有关规定:
1、身份证明需符合办理驾驶证服务指南规定。
2、申请人应当本人前来办理并当场签字。
3、上述换证、补证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是直系亲戚,公证委托方可)办理,代理人申请办理换证、补证时,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三年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5、补证后如原证找回,应及时交到车管所档案室,不得再次使用。
6、认真选择好转换的准驾车型,一旦做出降级选择的,通过增驾才能恢复原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