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新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当地国土资源所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测量面积,卫星定位四至。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另行选址。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法定程序办理,给予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当地国土资源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