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机构
五华县地方税务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jlwsbs.meizhou.gov.cn/portal/website/index.action?areacode=441427,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税务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通过,出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5.结果公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准予行政许可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超出申请期限申请或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税务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通过,出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