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起,成都正式开放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目的是解决因教育支出、火灾、疾病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并将其纳入成都临时救助制度范围。
一类对象
与“临时救助制度”类似,即因教育支出、火灾、疾病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
二类对象
我市户籍的居民,因病导致其家庭的医疗支出费用较大,上一个自然年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支付、商业保险报销、民政救助、社会关爱帮扶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达到4万元以上,且家庭财产符合如下条件:
第一,申请家庭收入(上一个自然年度家庭总收入扣减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后的收入)、存款、股票等财产不能超过因病住院支出总费用;
第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产权房屋总计不超过1套;
第三,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
2018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312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77元,同比增长9.3%。2018年成都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0%和36.6%,较2017年分别下降0.7和0.6个百分点,标志成都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消费水平不断升级。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呈现出四大特点:城乡消费增速加快、消费收入比更趋合理、更加注重发展型消费、服务型消费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