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法院要在受理案件六个月内作出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刑事案件虽然是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但因为案件的性质较公诉案件轻,因此在处理程序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在审理中,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司法实践中自诉案件许多是发生在家庭和邻里之间,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说服工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但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在宣判之前自诉人可以撤诉。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自诉案件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反诉的被告人必须是自诉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3)反诉的案件是自诉案件符合反诉条件的,应与自诉本案合并审理。
(四)自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审理刑事部分的同时,审理附带民事部分,两部分审理完毕一并调解处理或者判决。
(五)自诉刑事案件虽然是刑事案件,但兼有民事诉讼的性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兼容。因此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