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长期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不同城市办理条件有所不同
(1)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
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2)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不同,不同城市可能略有差别
(3)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
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5年以内)
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能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或采取积分落户制度
(4)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
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采取积分落户制度。
二、关于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内容
在上海,办理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在上海市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无违法生育行为,并且无犯罪记录
2、持有临时居住证,在上海连续居住满1年,满足上述规定,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员;
(3)上海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4)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或其他人才;
(5)在上海的银行或者是其他机构存储100万元及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