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5、培训合格证书(申请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郑州辖区内企业、职工及个人,河南省人社厅批复的自主评价企业。参加相应新技师培训,培训工种为急需紧缺工种,经考核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参加郑州市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的人员。
来源:郑州政务网(zz.hn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