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街道社区15个工作日、部门5个工作日按季发放,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将上季度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位。
1、本区户籍、年满80周岁(当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高龄老人;
2、符合申报年龄条件的驻本区军队离退休人员(无武汉市户籍);
享受标准
1、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00元/月/人。另:每年对百岁老人开展“三关爱”活动,即:年度体检、生日探望、春节慰问,各按500元标准安排;
2、年满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月/人;
3、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100元/月/人。
来源:武汉政务网(http://www.wu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