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由谁进行管辖

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由谁进行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相关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

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自首的认定

自首的认定罪刑法定是当代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开宗明义,量刑的基础与定罪一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只有对自首情节的正确认定,才能

一个人证是否能达到立案标准

一、一个人证是否能达到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个人证是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对证人证言是不轻信的,要有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一、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数额如何确定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纳入犯罪数额予以认定。除了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双方约定的利息不

刑讯逼供罪判好多年

一、刑讯逼供罪判好多年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

达不到量刑标准可以立案吗

一、达不到量刑标准可以立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案件达不到量刑标准,但有犯罪事实的,公案机关一般会立案进行侦查,经侦查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撤销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能否不予起诉

一、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能否不予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达到立案标准,但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形的,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

构成轻伤调解期限是多久

一、构成轻伤调解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轻伤的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司法机关可能进行调解,但对调解的期限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决

一、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决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刑事和解程序是什么时候提出

一、刑事和解程序是什么时候提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提出,而最晚提出的时间是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

刑事和解怎么申请书

一、刑事和解怎么申请书刑事和解协议(格式参考)被害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职业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职业,有无犯罪记录等)案件事实:(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举主要证据。证据部分不需要展开,可以表述为“上述事实有被害人XXX陈述、犯罪嫌疑人、
3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