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地点
东区博受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A01窗口
三、办理机构
中山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畜牧局)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纸质资料可到窗口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核对电子资料,当天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检疫。检疫部门12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检疫工作,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确认收到申请资料纸质材料后,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农业局窗口领取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检疫。检疫部门12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检疫工作,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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