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为:
2、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无刑事处罚记录
5、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三十三条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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