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暖气不暖怎么办?发生供暖纠纷怎么维权?

每年供暖时段都会有供热方、用暖人、相关第三人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情形。这三方分属三个不同主体,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也各不相同。

供热方未经提前告知产生问题要担责

供暖纠纷的发生,首当其冲是源头上的供热方引起的。供热方负责设备调试、管理、维修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各种供暖问题。

如供热方没有尽到事前告知义务引发纠纷。在开始供应暖气前,用户家中一般都需要试水,供热方应当提前告知用暖人试水事项,使其关注家里情况,一旦有漏水等问题发生,要及时告知供热方予以解决。如果供热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用暖人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用暖人损失。

供热中暖气漏水引发纠纷。发生暖气漏水,主要由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由于供热压力过大导致暖气设备本身裂开,这种情形由供热方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二是暖气设备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暖气漏水,这种情形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因为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物业公司予以赔偿。

供热设备施工、维修引发纠纷。根据《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的内容,供热单位因供热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改变线路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该按照规定事前通知用热人。如果供热人没有事前通知用户而中断供热的,造成用热人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温度不达标引发纠纷。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在供暖合同中,供热方先履行供暖义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暖人享有抗辩权,对不合格部分的供暖费有权要求供热方退还,但是用暖人不得拒绝支付全部供暖费用,因为供热方提供了供暖服务。

由于供热方原因给用暖人造成损失的,供热方应当进行赔偿。用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是举证,用暖人受到损失的应当注意保留证据。

例如,用暖人主张供热温度不达标,应当提供合法证据证明。但用暖人自行测量的温度记录、提交的因暖气不热而冻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或搬家的租房合同等证据都难以被法院采纳。

一般而言,具有证明力的温度测试方式有两种:

一是用暖人与供暖人协商,由供暖人测量供暖期间室内温度;

二是用暖人自行委托测量单位进行测量并予以公证,以保留证据材料。

用暖人

暖气不热可起诉违约但不得拒绝缴费

用户应当依法缴纳供暖费,但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常以各种理由拒绝缴费而引发纠纷。因为供暖合同具有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性等特点,所以供热方不能单方面停暖,那么纠纷发生后该如何解决呢?供热方可以首先与用暖人进行沟通,协商未果的,依据下列方式处理不同纠纷情形。

如果用暖人认为存在供暖温度不达标、暖气漏水等质量问题时,用暖人应当依法保留证据,并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供热方赔偿损失,但是不能拒绝缴纳供暖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用暖人有向供热方缴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交的,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用暖人不能单方决定以供暖费抵消损害赔偿。对拒不缴费的用暖人,供热方也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

闲置房屋停暖,仍需缴纳供暖费。用暖人的闲置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形式,且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用暖人申请,可暂停用热。

但是用暖人仍需缴纳基本费用,因为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个别用暖人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室温达标,仍需周边保持一定的供热负荷,而且用暖人闲置房屋暂时停暖,供热设施的配备及运行保障费用并没有减少。

未签订供暖合同时,只要供热方给用暖人提供暖气,就形成事实上的供暖关系,用暖人都应当依法按期缴纳供暖费。供热方催告用暖人缴费遭拒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房屋赠送面积的供暖费是否需要缴纳区分不同情形。如果双方对赠送面积的供暖费收取方式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否则,供暖费以在国土资源部门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收取标准,如果赠送面积已登记的,需要缴费,否则就不用缴。

承租人是否缴费要看双方约定

涉及第三方的供暖纠纷,常见的有三种情形:

一是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承租人作为第三人是否应当缴纳供暖费。供暖合同是供热方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所以供暖费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而承租人作为实际用暖人,如果双方就供暖费作出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的,则可以在房屋所有权人垫资后,再找承租人索要供暖费;否则,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二是房屋买卖关系中,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供暖费如何收取。

买卖合同中对缴纳供暖费有约定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由于房屋所有权转移以在不动产管理机构的登记为准,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所有权尚未转移,供暖费由卖方负担;

此后的,供暖费由房屋买方承担,如果卖方已经支付供暖费的,可以按实际使用天数向买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三是用暖人因装修或者其他原因私自拆改室内供暖设施对他人造成影响,也会引发供暖纠纷。此时,用暖人应当承担法定责任。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运输合同逾期可否主张利息

一、运输合同逾期可否主张利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未按约定支付运费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运输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未约定的一般不能主张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快递邮寄是否属于运输合同范畴

一、快递邮寄是否属于运输合同范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快递寄送是属于货物运输合同,由寄件人与快递公司签订的,产生纠纷的适用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定义】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

运输合同未支付运费可否主张利息

一、运输合同未支付运费可否主张利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未按约定支付运费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运输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未约定的一般不能主张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货物被烧毁运输合同如何承担

一、货物被烧毁运输合同如何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被烧毁的,一般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烧毁是由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货物本身特性造成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

买卖合同运输到达前谁承担风险

一、买卖合同运输到达前谁承担风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送到目的地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定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定违约金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不支持主张违约金,但支持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房屋买卖的违约金有规定吗

一、房屋买卖的违约金有规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出现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赔偿,但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

一、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违约要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后,一方出现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同没有约定的,造成一方损失后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房屋买卖结束后中介合同回收合理吗

一、房屋买卖结束后中介合同回收合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归买卖双方的,房屋中介只是起撮合的作用,无权收回购房合同,所以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

合同诈骗罪中介方是否有责任

一、合同诈骗罪中介方是否有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中介明知是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而为诈骗者提供帮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罪中同案犯,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
8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