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
三、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再次申请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五、办理材料
有效验原件。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