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决定——形式审查
二、办理条件
"a)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b)根据业务量具有1人以上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c)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d)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申请条件依据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2016年)第11条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修订第40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dlqzwfw.tj.gov.cn/)
四、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