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每年3月底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完整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
(2)职能部门信息比对。省人社部门将比对结果回写至信息系统。
(3)高校初审、公示。各高校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已通过信息化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高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确认,并将初审通过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高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申请表报送当地人社部门。
(4)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市人社部门对高校初审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市人社部门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
(5)拨付与发放。财政部门应于每年5月底前,对人社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5个工作日内额安神申报资金核拨工作,将补贴资金发放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来源:郑州政务网(http://public.zhe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