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归侨退休职工
1、《归国华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审批表》
2、证明本人是归侨的材料。归侨证或户口所在地侨务部门证明或个人档案材料中能证明本人是归侨的材料并加盖单位章。(证明本人是归侨的材料,可以是三种中的一种。归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侨务部门证明为原件1份;档案材料为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五条 “工龄满三十年的归侨男职工、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归侨女职工,退休后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具体发放标准与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