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成都怎么样领取失业金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如何领取失业金

不需要回到所在地领取的,在成都市就可以领取;在成都市领取的材料如下;领取流程是带上材料到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可以办理,不需要街道办接收,不需要暂住证;在成都市缴纳的失业保险,只可以在成都市领取。

1、需要材料:

(一)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失业人员需提供“成都银行”银行卡;

2、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先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人员减少,确认终止社保关系后,按规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完善的全部内容。

(二)失业保险窗口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并发放《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三)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和依据。

(四)失业人员按规定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需本人持身份证、一寸照片4张)和“失业登记”后,次月起按规定按月签字申领,申领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前款第(二)项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停工留薪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一、停工留薪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临时工没签合同出工伤怎么赔偿

一、临时工没签合同出工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怎么终止

一、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怎么终止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

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赔偿的标准  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赔偿的标准在法律中并未做出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但是平时支付的费用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工资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保密费或竞业限制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国家对工资是有严格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

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一、单位聘请厨师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自单位聘请厨师之日起,单位与厨师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包括哪些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

债权债务未结清合同能否算解除

  一、债权债务未结清合同能否算解除  当债权债务未结清时,合同不能解除,继续有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合同并非终止,而是继续有效。合同终止是产生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的合同存续状态,最正常的合同终止,是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终止。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并未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当事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什么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

员工涉嫌刑事犯罪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涉嫌刑事犯罪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涉嫌刑事犯罪的,如果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包含哪些

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
7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