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废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废物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法条竞合,故废物能被评价为普通货物、物品,因而走私废物的行为本身也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只不过按照特殊法条定罪罢了
同理,出口废物的行为,本来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所以,如果违反海关规定,逃避其监管的出口废物行为,可以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