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发包给无资质包工头合同是否有效

建筑公司发包给无资质包工头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进行施工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包工头请求支付工程款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1、建设工程施工和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取得的对方财产比如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等,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已经完工的:

(1)在价款结算方面,因为承包人的建筑材料和劳务活动已经物化为工程实物,无法简单的恢复到原状,因此只能折价补偿,那么如何折价补偿呢?是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还是按照市场价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不合格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工程质量方面,对施工质量负责,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而免除。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承包人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在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3)在其他损失的索赔方面,因为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均归于无效,因此对于各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的请求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际损失的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尚未完工的,之后也不再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参照工程完工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4、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承包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因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不依赖合同的有效而存在,因此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承包人的法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依然存在。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率是多少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率是多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是支持的,如果双方约定的处利率超过36%的,对超出部分是不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1、在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中,一般的情况是违约的一方是补充责任人,而侵权行为人是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在造成损害的问题上,侵权行为人是侵权损害的直接原因,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人(也是竞合的侵权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仅仅是没有尽到义务而已,并不是直接的损害原

成都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什么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试用期条款包含哪些

劳动试用期相关条款一、《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

成都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什么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一、延迟交付房屋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

四川成都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含哪些2020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成都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

四川成都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什么2020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4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