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超出赔偿额度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抵押的房屋是可以作于赔偿的,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中,当前法律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并且,劳动者退休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工作,不受法律限制。
而又有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那么,其实没有明确规定要受年龄限制。
所以,虽然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已经退休,但是仍继续参加工作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是可以主张误工费损失的。
而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根据以下规定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不过,因为实际中的情况不一致,以上的计算方法适用于未退休人员,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数额计算,要考虑个人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